
粒子天体物理与宇宙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筹)
固定、客座人员管理条例
一、聘任和流动
固定、客座人员管理体制以开放、联合、流动、竞争为原则,凡与本室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人员,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提出申请。
1.主持国家级基金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。
2.重点、重大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
3.国家,省市或学校杰出青年。
4.有创意和可行性并已获资助的创新项目负责人。
申请者经由实验室主任召集的专家小组评议通过,即可成为实验室固定、客座人员。
由实验室主任召集的专家小组将对实验室的固定、客座人员每年进行评议,根据个人的工作成绩、工作状态和发展潜力,结合实验室的发展目标,对评议优秀者给予奖励,对评议不合格者流出实验室。
二、权利和义务
本室固定客座人员在使用本室仪器设备时享有优先权,仪器使用费可从实验室的奖励经费中支出。
为了促进学术研究,多出高水平成果,实验室将从各方争取资源,对实验室的固定和客座人员发放额外补助津贴。
在本学科领域有原创性、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有广阔发展前景和有优秀研究队伍的研究方向,实验室将在研究经费、人力、用房、仪器使用、国家研究项目申请等诸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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